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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抓获一名B级通缉犯,参与制毒1吨多!五年前抓捕枪战视频曝光


2月25日晚10时许,广西玉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博白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广西南宁警方的配合下,在南宁市兴宁区某小区抓获一名涉嫌制造毒品在逃的公安部B级通缉犯黄某。



2015年10月15日,玉林禁毒部门在博白县大垌镇的一个废弃房屋处摧毁了一个制造毒品窝点,共抓获涉嫌制毒犯罪嫌疑人37人,缴获毒品氯胺酮净重1404.4公斤,扣押制毒工具一批;后查明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黄某以入股人民币11万的方式参与制毒。案发后,该嫌疑人黄某已潜逃,2015年12月25日被列为公安部B级通缉犯。


现场实拍视频:2015年10月15日,玉林警方捣毁一个特大制毒窝点


2015年,玉林警方破涉毒大案,缴获毒品一吨多


玉林警方一直未放松对黄某的追逃工作。2020年2月初,根据广西区公安厅禁毒总队通报“在逃犯罪嫌疑人黄某可能在南宁兴宁区一带活动”的线索,玉林市警方立即组成追逃组,对嫌疑人黄某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同时派出侦查人员多次前往南宁市进行侦查。


由于疫情期间,南宁市的宾馆、餐馆未开业,侦查人员克服了只能在车上闭下眼、饿了只能吃方便面的艰苦条件,在南宁市禁毒部门的大力协助下,经过连日蹲点守候,终于锁定黄某住在南宁市兴宁区某小区的女友家中,并于2月25日晚10时许将其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相关法律链接


关于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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